昆山商标变更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http://www.cddlqjcj.cn 时间:2023-08-26 08:20:26
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是商标法中注册商标撤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项制度的设立,对于倡导和保护正当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维护商标使用市场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商标法对该类撤销程序有着详细的规定,以下就该程序进行简单介绍。
一、撤销内容沿用一标多类制度,撤销申请可以针对一标多类注册的全部或部分类别,或者一个类别内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
二、“连续三年”的计算标准一般来说,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计算以“实际注册日”起算不少于3年。但这不是唯一的计算标准,还规定了恢复使用不撤销制度:即在三年期间届满后但在撤销申请提出前,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授权使用人已经开始使用或恢复使用的,则该商标的注册不得基于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然而如果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期间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在知悉有关的撤销注册申请将来可能会提出的情况下,筹备开始使用或恢复使用工作已经开展的,则属例外。
三、撤销程序:
1、调查取证申请人对拟撤销的注册商标在的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并收集和保存证据。
2、提交撤销申请及证据调查取证完毕后,申请人可基于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撤销申请。决定继续的,可向注册处提交相关的撤销申请文件以及支持其申请的证据。譬如,关于拟撤销商标的使用状况调查报告等证据。
3、抗辩与举证商标拥有人如拟就其撤销进行抗辩,则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撤销申请副本后6个月内,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将可被注册处视为不反对申请人的撤销申请。
4、补充举证与质证如商标拥有人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后,申请人可以法定声明提交进一步证据,以支持其在撤销申请中列出的理由。进一步的证据并不限于纯粹回应商标拥有人的证据,但该证据必须在收到商标拥有人上述文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至注册处。此外,如上述法定声明是在以外地区作出的,则须经公证。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任何文件,以及如注册处不信纳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阶段随附的支持证据,则注册处会促请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的9个月内提交进一步的证据。如申请人不打算提交进一步证据,须在期限内向注册处提交表明此意的陈述。
5、聆讯除非任何一方申请许可,以提交进一步证据,否则注册处将对撤销申请拟定聆讯,以听取各方的论点。打算出席有关聆讯的任何一方,可于指定的通知日期后的14日内,提交他打算出席聆讯的通知。逾期不提交的,可被视为不打算出席聆讯。
6、裁决注册处处长综合前述证据材料,进行裁决,并向每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决通知。裁决败诉一方还有可能需负担对方的法律费用。
7、上诉任何一方可就处长的决定向原讼法庭以至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如终审法院许可,可再进一步提出上诉。
四、特别规定:
1、关于商标使用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使用外,商标制度还特别规定了如下行为,也属于商标的使用:(a)在,将商标应用于只供出口的货品或该等货品的包装上;(b)在以外地方提供,或拟在以外地方提供的服务使用该商标,例如,在之外提供旅馆服务,但是在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属于商标的使用。同时,还规定了所有的使用证据和不使用证据,都必须以“法定声明”的形式提交。如“法定声明”是在以外作出的,还需经公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常听说过驳回复审这个词,这个词大都很少了解其具体是如何的,那么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苏州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类型有: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二、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1、绝对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英国”、“中南海”、“国徽”、“遵义会议”、“八一”、“中正”、“找死”、“王八蛋”等;2、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三、救济途径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李年通表示,“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四、所需资料上述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五、所需费用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1500元/件。
所谓的品牌,是指用来识别某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标志,它通常由文字、标记、符号、图案和颜色等要素的组合构成。品牌不仅是产品的标志,更是产品质量、性能、服务等满足消费者使用产品可靠程度的综合体现。好的品牌具有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的丰富内涵。品牌管理,指的是对从品牌创建到品牌生命终结的整个品牌生命周期进行管理的过程,包括品牌调研、品牌创建、品牌定位、品牌推广、品牌维权、品牌检测、品牌更新、品牌终结等。
品牌维权,作为品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维权、怎样维权呢?常见的有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方法,是事先维权法。即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是由申请人根据《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后予以注册的商标。我国注册商标的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从事商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商标使用者,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从事服务行业的商标使用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使用的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或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书面通知苏州商标注册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专利申请,是由申请人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核后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指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类。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指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也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但它必须表现为一种具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而且与发明相比,它的技术创新水平比较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申请被驳回或不予公告的专利,专利局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专利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专利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方法,是事后维权。即当商标专用权或专利独占权被侵害时,依法维权。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是行政方式。商标专用权人可以自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处理时,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民事诉讼方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是,人民法院对此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没有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三是刑事诉讼方式。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一是行政方式。假冒他人专利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款。
二是民事诉讼方式。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三是刑事诉讼方式。假冒他人专利的;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想大家都知道,就是为了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低税负。而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也是需要做税务筹划的。只有拥有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才能帮助企业解决高额利润,才能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好的发展。所以,小编在大家想要做税务筹划前,写了这篇文章,希望企业做之前,仔细考量。不要犯一些常见的错误。那么,这我们日常看到的错误税务筹划分别是哪些呢?
1、财务造假税务和财务虽然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当中同属一个部门,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做账遵循的是会计法,纳税遵循的是税法。很多企业会有两套账,一套内账一套外账,内账基本上反映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而外账就是用来给税务局看的,用来作为纳税基数计算税金的。这个不用多说,现在大多数财务们都了解了,但是很多老板还不够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税务筹划。
2、合同作假这个借用某明星的事件来举例吧,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但是通过合同的人为拆分,这份拍摄合同的金额变成了1000万元,所以只按照1000万元进行了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没有申报,也没有纳税。这是赤裸裸地偷逃税!拍摄的交易既定,纳税基数3000万元已经发生并确定了,该缴纳的税金就已经确定了。结果在合同上修改一下,就少缴了730万元,这不是偷逃税是什么?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可不是税务筹划。
3、私人卡走账私人卡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在用的一种方式,不论是老板个人的,还是公司高管的私人账户,在企业当中都是不合规的。不是销售金额打进来,就是员工工资福利或是股东分红打出去。这些都是悄悄进行的,不能让税务局知道的,很明显,这是一种逃税的行为。所以,利用私人卡进行资金划转根本不是税务筹划。
4、买卖发票虽然金税三期的监管力度是与日俱增,但仍然有一些不怕死的老板和无知的财务在打票的主意。成本票拿不到要去买,费用票不够也要去买,反正一言不合就买票。甚至,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买,因为进项抵扣不够。而有的企业呢,可能本身没有什么税要缴纳,就认为自家票闲置着太可惜,于是就倒卖票来获利。刚刚说的这些全是违法行为,尤其买卖增值税专票,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就更别提什么税务筹划的方法了。违了法,就谈不上税务筹划。
5、骗取优惠我们国家对特定的一些行业和企业会有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是鼓励这些行业和企业大力发展。然而又有一些企业明明不符合优惠政策的资格,却通过各种方式来骗取优惠资格,来享受优惠政策,还美其名曰税务筹划。这仍然不是合法合规的手段,不是税务筹划的方法。
以上的方法都是脱离了税法的范畴,违规操作,所以都不能称之为税务筹划的方法。反观那些不在事先就进行筹划和安排的方式方法,基本上都是偷逃税的违法行为。现地方政府拿出地方留存部分奖励入驻企业,企业可通过这个方法来进行正确的税务筹划。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不超过5.18%;0.5%-3.1%(一般纳税人)正确的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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